1.福建省广丰矿业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水井坑煤矿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重新招标)(招标编号:0624-12160550C)已由福建省发改委闽发改网能源〔2011〕126号文核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广丰矿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福建省广丰矿业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施工单位。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进行密封投标。
2.招标编号:0624-12160550C
3.招标内容及要求:土石方工程、井巷工程、生产辅助附属工程及配套工程(含场外公路)、设备安装工程等,工程建设概算总投资额约11000万元。
4.本工程计划开工日期2012年8月,总工期540日历天。
5.本工程项目采用 综合评估法 的评标办法。
6.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投标人可于2012年8月6日到2012年8月10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北京时间)到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100元人民币,图纸及相关参考资料每份900元,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供投标单位介绍信(一家投标单位只接受一份介绍信)。
7、投标人的主要资格条件
(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年检有效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土石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矿山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即B证,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应具备矿山类专业工程师职称或矿山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4)按照福建省建设厅闽建法〔2007〕15号《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的规定,企业法人或拟配备本项目的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均不得为进入“违规违法档案”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按废标处理。
(5)本项目不接受挂靠经营的投标人投标。
8.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8月27日9:00时(北京时间)以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按下述地址送至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但具有注册建造师(或临时)执业资格而未取得证书的,须提交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章的证明文件,标明持证人姓名、注册单位名称、级别和专业)(均需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逾期送达或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9.开标时间:2012年8月27日9:00时(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10.凡对此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以信函、电报或传真形式与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联系。
接受投诉的部门: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察室
电话:0591-87559342;87509875
招标人:福建省广丰矿业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三明市大田县广平镇丰庄村新村1号
联系电话:0598-5038899 传真:0598-5038002
联 系 人:谢长芳 电话:13859377800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401),邮编:350001
联系电话:0591-87525265 传真:0591-87552404
联 系 人:吴勇洛 郭敏楚
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开户行:福建海峡银行东街支行
帐 号:1000 1269 1890 0100 01
履约保证金帐户:
开户名:福建省广丰矿业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大田县支行
帐 号:1404 0466 0900 9098 859